中国第九悍匪——谢先荣

  1983年,犯罪嫌疑人谢先荣因伙同他人盗窃作案,被判处有期徒刑 8年。

  2001年春,谢先荣以 2600元人民币购得仿制式手枪一支; 2002年上半年,谢先荣以 3600元人民币购得仿制式手枪一支;当年 9月,谢先荣以 1万余元人民币购得 56-2式冲锋枪一支。同年 12月 7日,谢先荣在襄樊市法院盗得桑塔纳警车一辆。、

  自2002年开始,谢先荣先后枪杀、枪杀两人,抢走轿车一辆,抢劫2.34万以及警车车牌。并于2003年抢劫工商银行运钞车,枪杀2名押款员与2名银行职员。

  10月12日下午5时许,湖北天门市张港镇附近的汉江江面上,数百名荷枪实弹的公共安全专家干警,悄然向一艘渔船集结。当包围圈形成后,干警向渔船喊 话。突然,“砰”的一声,船上一名男子干警射击。在公共安全专家干警密集的火力下,那名男子在枪战中落水。经过四个多小时的搜捕,晚10时左右,从江 水中打捞出一具尸体。13日凌晨经DNA鉴定,此人正是公共安全专家部A级通缉犯、震惊全国的“929”特大抢劫杀人案凶犯谢先荣。